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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才藝社團收退費辦法

壹、實施對象

 小學部課外社團活動之對象以校內學生為原則並取得學生家長同意後收費參加,社團課程規劃為一學年,下學期則延續上學期參加學員,不再重新報名,僅針對開缺部份受理報名。

貳、實施時間

  1. 上課日期:上學期開學後第 2 週上課日起,下學期由開學足週當日起至結業式,國定假日社團不收費亦不補課。
  2. 上課時間:
    • 一般課後社團課程時間為17:10-18:00/17:10-18:30
    • 中午時段校隊社團課程皆為12:40-13:30
    • 週六社團上課時間09:00-11:30,含中間下課時間共計150分鐘
    • 校隊培訓等篩選性質社團,時間配合社團,另因比賽或表演得以增加練習時間

參、線上報名方式及時間

  1. 請於線上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開課前將與家長確認選課內容。
  2. 時間不衝突之班別可複選,並請參考建議年段;若未達開班人數,於開課前另行通知轉班。

肆、 收費

  1.  各課程收費金額請參閱開課內容明細,報名後併入學生活動學習代辦費中收取。
  2. 不接受中途加入課程者(學期中新轉生除外) 
  3. 期中轉入生填寫特殊個案加入課程者,課程費用將採現金收費。
  4.  學校校隊培訓(弦樂團/合唱/西洋劍校隊等…),亦採線上報名,開學後進行徵選,費用依社團內容所列,入選後於開班時併入學生活動學習代辦費中收取。

伍、 退費

  1. 開班後上課未超過總時(節)數1/3而申請停課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2/3。
  2. 開班後上課超過總時(節)數1/3、未滿2/3而申請停課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1/3。
  3. 申請停課退費時,皆已上課超過總時(節)數之2/3者,不予退費。
  4. 音樂課程(含一對一或多),一經報名中途申請退課將採以下方式辦理:
    1. 開課後且未超過總時(節)數1/3期間內提出退課申請,退還所繳課程費用之1/2。
    2. 開課後且已超過總時(節)數1/3提出退課申請,將不予退費。
  5. 一經開課,敦聘教師,課程不受理事病假申請。公、喪假及三天以上長期傷病假需填寫特殊個案單並檢附證明文件始提出辦理折抵代辦費。因天災、臨時性校務活動或不可抗拒因素停課,將由校方於學期末彙整後統一於下學期初進行折抵代辦費。
  6. 學校校隊培訓於學生入選開班後,公告相關特定比賽之賽前訓練細則及寒暑訓練時間,一經選拔入隊,中途退出恕不退費。
  7. 因校方或學生有特殊狀況(例如:校車路線變更或取消、學生特殊狀況學校建議不適合參與社團…等),將依照實際上課堂數進行折抵代辦費。

陸、其他注意事項

  1. 若有舊學期才藝課程費用尚未繳清者,將無法報名新學期任何才藝課程。
  2. 參加課後社團應遵守相關規定,為學生安全控管,當日無法上課請家長務必提前於聯絡簿或電聯請假。
  3. 因校方校車路線變更或取消或學生特殊狀況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權益之行為時,經指導老師反應、學務處(書面)通知家長3次,則取消參加社團資格,並依照實際上課堂數進行退費。
  4. 若須代購才藝課用具,第一次上課前可電聯社團老師代為購買,亦可自行購買。
  5. 社團分為初/進階班,由授課教師評估學生程度後決定
  6. 若有任何疑問及各式社團推薦,歡迎向小學部學務處 04-24371728#640查詢。